English

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带头接受曝光批评

1998-02-1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拉萨2月16日电(记者伍皓)西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在最近一次土地法规执法大检查中,因不严格按土地法规办事而被公开曝光批评。区党委、区政府虚心接受批评监督,在雪域高原上传为佳话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使用国有土地必须办理登记,凡不按规定如期申请土地初始登记,视同非法占地处理。为落实这些土地法规,拉萨市去年成立土地清查领导小组,在拉萨市城区进行了一次为期数月的土地法规执法大检查。初步清查结果表明,全市尚有近70宗土地未依法办理使用权初始登记。

西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曾经公开宣布,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依法办事,对不依法办事者要予以曝光。拉萨市在这次土地法规执法大检查前,也曾宣布要在新闻媒介上公布违规单位名单。但清查结果却让清查领导小组和新闻单位犯了难:经查,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政府、拉萨市委均未依法履行土地初始登记。那么,对党委、政府是否也要曝光?

作为自治区的最高党政机关,因为不能严格依法办事而被曝光,脸面上自然不好看。有些人担心,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和形象?拉萨市委更是尴尬,自己批准的清查行动,自己组建的清查小组,没想到却把自己也给清查了出来。

但是,法律、法规面前应该人人平等,舆论监督不应分机关大小、地位高低。西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负责人表示,支持拉萨市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和新闻单位对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政府不严格依法办事行为的公开曝光,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、监督。

日前,有关方面已在《西藏日报》发布公告,对这次执法大检查中清查出的未依法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的60个单位一一予以公布,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政府、拉萨市委名列其中。

西藏自治区党委、区政府不为自己护短,自觉接受批评、监督,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。在区党委、区政府的带动下,被曝光的单位纷纷补办了土地登记手续。自治区政府一位负责同志表示,西藏将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“依法治藏”的战略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